我国殡葬事业在新时期的发展
时间:1970-01-01 08:00作者:紫琳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国殡葬工作走上了健康发展的轨道。国家制定了殡葬管理法规,进行了殡葬事业经营管理的重大改革,使殡葬事业的面貌大为改观,给殡葬事业注入了极大的活力,使全行业正在实现四项转变:
1.从行政管理向经营服务型转变
殡葬事业单位建立之初,主要是为推行火葬而设,是民政部门附属的一个行政性的事业单位。1983年,在民政部召开的殡葬工作经验交流会上,提出实行经营承包制,要求殡仪服务转轨变型,使殡葬事业单位由行政管理型转变为经营服务型,实行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并重的原则,推动殡葬事业单位的发展。
2.从单项服务向系列服务转变
火葬场建立之初,只着眼于火化。为满足实行火葬的需求,仅提供运尸、火化和骨灰寄存。这样的简单化服务,极大地限制了殡葬事业的发展。改革开放后,解放了人民的思想,扩大了视野,殡葬事业打破陈规,以满足丧主群众的丧葬消费需求为准则,大力开发服务项目,扩宽服务领域,逐步实行了系列化“一条龙”服务,促进了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不断提高。
3.从封闭向开放转变
我国的殡葬事业单位是以行政区域建立的,而且多数建设在边缘地带,交通不便、信息不灵,单位之间也很少往来。改革开放以后,打破了这种封闭状态,单位之间加强了联系,开展了互相交流学习活动。同时,一些殡葬事业单位以设置服务站或销售点等方式使殡仪服务社区化,既方便了群众、开拓了市场,也推动了殡仪服务走出馆内,向社会开放。
4.从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
我国殡葬事业单位起步晚、基础差、人员素质不高,长期处于粗放经营的状况。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经济建设的快速增长和人民群众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水平的提高,对丧葬消费也提出了新的要求。为了适应这种需求,殡葬事业单位一方面抓人员素质的提高,引进人才、加强培训,提高职工的业务技术水平;另一方面加快殡仪馆的改造步伐,增加不同档次的服务设施,购置具有现代先进水平的设备,绿化美化环境,促进殡仪服务科技含量的不断提高。
总之,我国殡葬事业在四个转变的推动下正在不断发展壮大,已成为民政经济中不可忽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和一支重要力量。同时,它的发展不断地变革着传统的丧葬习俗,为能更好地为人民服务做了充分的准备。